歌德伯爵堡外,城镇,
酒馆中,
高声呐喊的骑士们正在欢呼,
望着正在扳手腕的人,刘仁不由得打着哈欠,
毕竟这种无聊的事情,也只有这群喝多的傻瓜会玩了,
不过就在下一秒...
泥腥味混着焦糊的炭气钻进鼻腔,刘仁——不,此刻该叫罗德雷了——单膝跪在村口碎石堆上,长剑拄地,剑尖插进一具哥布林脖颈尚在抽搐的尸身里,血顺着冷铁纹路蜿蜒而下,在剑格处凝成暗红痂块。他喘得厉害,不是累的,是肺里那团火在烧,每一次吸气都像吞下滚烫砂砾,可喉咙却干得发不出半点嘶哑。身后,欧克兽人粗重的鼻息如闷鼓擂在耳后,十六具墨绿色巨躯静立如墙,肌肉虬结的臂膀垂落,指节粗大如生锈铁钩,爪尖滴落的粘稠绿液在泥地上蚀出嘶嘶白烟。
“罗德雷!”
一声嘶吼从左侧烈焰中炸开。
刘仁猛地偏头——三名披着破烂皮甲的哥布林正踩着燃烧的篱笆跳下,长矛尖端挑着半截焦黑的羊腿,油星子在火光里噼啪爆裂。为首那个独眼歪斜,獠牙外翻,左耳缺了一半,右耳挂着串人牙风铃,叮当乱响。它冲刘仁咧嘴,露出满口黄黑锯齿:“草民!交粮!交命!交……”
话没说完,一道翠影已至眼前。
不是欧克,是藤蔓。
三根碗口粗的墨绿藤条自地缝暴起,如活蛇绞杀,瞬间缠住三颗脖颈,“咔嚓”三声脆响叠作一声,人牙风铃“哗啦”坠地,三具尸体软塌塌瘫成麻袋,喉骨全被绞成齑粉。
刘仁没回头。他知道是谁干的。
阮莞站在二十步外溪畔枯柳下,素白麻衣染了灰烬,左手提着半截断裂的桃木杖,右手五指微张,掌心悬浮三粒青碧孢子,正缓缓旋转。她眉心一点朱砂痣沁着薄汗,鬓角湿透,呼吸却极稳。见刘仁望来,她只微微颔首,指尖轻弹,三粒孢子倏然消散,仿佛从未存在。
刘仁喉结滚动,咽下铁锈味唾沫。
他记得这女人。
前夜家宴上,她蹲在汉庭膝边擦尿布,哼着走调童谣,指尖沾着婴儿奶渍;今晨溪边初醒,她站在雾中递来麻布衣衫,袖口绣着细密忍冬纹——那时他以为只是幻觉。可当欧克从他脊背撕裂血肉、咆哮着踏碎第一具哥布林颅骨时,她就站在火光尽头,像一株扎根于地狱岩缝的忍冬,静默,坚韧,不容置疑。
“咳……咳咳!”
剧烈咳嗽打断思绪。刘仁捂住嘴,掌心又是一滩黑血,比清晨更浓,泛着腐败菌丝的幽光。他盯着血中浮沉的细微绿点,突然笑了,笑声沙哑如砂纸磨铁:“好啊……连血都开始长蘑菇了。”
话音未落,地面猛然震颤。
不是地震。
是蹄声。
由远及近,沉钝、整齐、带着金属甲胄碰撞的铿锵韵律,如同大地在叩击战鼓。远处山脊线上,黑压压一片铁甲洪流正碾过焦土,旌旗猎猎,旗杆顶端赫然是刚铎白树徽记——可那树冠扭曲如痉挛的手指,枝桠间垂挂的不是银叶,而是密密麻麻风干的人耳与断指。
“刚铎……骑士团?”刘仁抹去嘴角黑血,眯起眼。
“假的。”阮莞不知何时已立于他身侧,桃木杖尖点向地平线,“白树根须早被魔苟斯腐化七百年。真骑士?早喂了安格玛巫王的座狼。”
她顿了顿,目光扫过刘仁染血的剑尖:“你剑上沾的是哥布林血,不是人血。可他们盔甲内衬缝着的,是新剥的、还带体温的村妇肚皮。”
刘仁瞳孔骤缩。
他猛地抬头,死死盯住那支逼近的“骑士团”。
果然——最前列一名高阶骑士勒马停驻,面甲缝隙间竟渗出暗绿黏液,喉结上下滚动时,皮肤下有东西在蠕动,仿佛无数幼虫正啃噬喉管。他缓缓抬手,摘下面甲。
没有脸。
只有一张不断开合的、布满细密锯齿的环形口器,正朝刘仁的方向,无声狞笑。
“深渊寄生体……”刘仁嗓音发紧,“‘荣耀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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