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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零九章 英格尔斯惨死(第3/3页)

【申公豹·甲字一号令:即刻起,王学森脱离76号序列,转入地下,代号‘白鹭’。接头暗语:‘春江潮水连海平’。】

王学森盯着那行字,足足十秒。然后,他慢慢将名单撕成四片,一片塞进嘴里,嚼碎咽下;一片投入痰盂,浇上半杯冷水;一片点燃,看着它蜷曲、发黑、化为灰烬;最后一片,他夹进随身携带的《申报》合订本里——那本书第217页,正夹着一张泛黄照片:十七岁的余爱贞穿着蓝布衫,站在无锡鼋头渚的樱花树下,笑容干净得没有一丝杂质。

“她知道吗?”他问。

“她知道你今天会来。”甘成说,“她还知道,你咽下的那片纸,写着万外浪明日午时将赴‘鸿宾楼’赴宴——席间,有人会向他敬一杯掺了砒霜的绍兴黄酒。”

王学森闭了闭眼。再睁开时,眼底血丝密布,却再无一丝慌乱。

“鸿宾楼几点打烊?”

“午夜十二点。”

“好。”他整了整领带,将袖口露出一截雪白衬衫,“我赶得上。”

他转身欲走,忽又停步,没回头:“甘队长,你信不信命?”

甘成正在擦拭怀表,闻言抬眸:“我不信。我只信,人推一把,命就改道。”

王学森笑了。那笑终于有了点温度,像寒夜里乍然燃起的星火。

“那就好。”他推门而出,身影没入雨帘。

门外,雨势渐歇。云层裂开一道缝隙,漏下一束微光,正照在药店门楣那块褪色匾额上——“济世”二字,墨迹斑驳,却依旧清晰。

而此刻,76号大楼顶层,余爱贞正站在吴四保办公室落地窗前。她没穿貂皮,只着素色旗袍,头发挽成一个松松的髻,手里捏着半截未燃尽的香烟。窗外,一辆黑色丰田缓缓驶离,车顶雨水滑落,像一道无声的泪痕。

她将烟按灭在窗台青砖缝里,灰白烟丝袅袅散开,缠绕着玻璃上自己的倒影。倒影里,她嘴角微扬,眼尾一粒痣,红得像刚凝固的血珠。

楼下,吴四保的怒吼穿透三层楼板,震得窗棂嗡嗡作响:“……给我掘地三尺!活要见人,死要见尸!他王学森要是敢碰爱贞一根头发,我让他全家骨头渣都找不到!”

余爱贞没回头,只轻轻抚了抚小腹。

那里平坦如初,却仿佛已有胎动。

她没怀孕。但她知道,某种比生命更坚硬的东西,正在她身体里悄然成形——那是刀锋,是火种,是七百公斤黄金熔铸的权柄,更是她亲手为自己锻造的第一副镣铐。

镣铐很美,镶着金边。

而钥匙,此刻正攥在王学森汗湿的右手里。

雨停了。一只白鹭掠过外滩上空,翅膀划开铅灰色天幕,飞向黄浦江对岸。江面波光粼粼,碎成千万片晃动的金箔,仿佛整条江都在燃烧。

没人看见,鹭鸟左翅下,一小片羽毛被雨水打湿,紧紧贴着皮肉,显出底下淡青色的血管——那是活物搏动的痕迹,也是它飞越深渊时,唯一不肯松开的凭据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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